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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警方通报专项行动 严打黑客攻击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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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7-11-20 03:13作者:张黎明来源:金华新闻网网址:http://www.jhnews.com.cn/2017/1119/789862.shtml

记者 张黎明

近年来,网上黑客攻击破坏和网络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行为严重危害社会安定稳定,人民群众深恶痛绝。今年以来,我市警方组织开展了打击整治黑客攻击破坏和网络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专项行动。

截至目前,全市已侦破黑客类刑事案件2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12人,抓获人数较去年同期大幅增长369%;破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类刑事案件3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54人,涉及公民个人信息2亿余条。

11月17日,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专项行动战果及典型案例。

根据通报,黑客攻击破坏和网络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两类犯罪呈现出了四方面特点。

一是案件量大面广,社会危害严重。利用黑客实施非法侵入、非法篡改、非法破坏、非法获取、非法控制、非法攻击,逐渐成为黑客犯罪的常态,而且呈现出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和牟利性。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方面,被不法分子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种类涉及身份、通信、车辆、位置、财产、健康、购物等各个领域,数量之大令人触目惊心。

二是利益环环相扣,犯罪向产业化发展。不法分子既相对独立,又相互交叉,形成了“源头—中间商—非法使用人员”的利益链条,成为以牟取不法利益为目的、市场化运作、专业分工实施、交易金额巨大的黑色产业。

三是网上交易便利猖獗,导致犯罪门槛降低。不法分子通过网络进行勾连,在现实中并不曾相见,互不知真实身份,极大降低了犯罪门槛和成本,给公安机关侦查也带来难度。

四是安全防范薄弱,为犯罪提供可乘之机。一些企事业单位网络安全防范意识淡薄,防病毒、防黑客、防泄密制度建设不健全、措施落实不到位,客观上为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

金华警方以“彻底打掉整个利益链”作为打击工作是否到位的衡量标准,合成作战,重拳出击“零容忍”。

金华警方在保持严打整治的同时,也提醒各单位部门和广大网民:守好自己的门,养成正确的上网方式和习惯,切实加强对自身个人信息的保护;对工作、生活中遇见的危害网络安全的行为,积极向公安部门举报,共同构筑起网络安全防线。

两类犯罪典型案例

案例一:2016年11月,义乌一学生家长报案称,其收到一条培训中心招生短信,内有其孩子的姓名、就读学校及所在班级,怀疑其孩子信息遭到泄露。义乌市公安局经立案侦查,先后在宁波、温州、台州、衢州等地抓获犯罪嫌疑人81人。经查,培训中心负责人张某为解决招生问题,花3000元从季某处购买了1万余条义乌市部分学校的学生、家长个人信息。而季某的上家是一个专门从事公民个人信息买卖的通讯公司,买卖的个人信息涉及教育、房产、保险等多个领域,总量达1亿余条。

警示:利用公民个人信息从事其他服务的公司企业,必须要遵纪守法,切实维护公民个人的信息安全,违法使用者必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案例二:5月15日,婺城警方接周某报案称,其负责管理维护的金华、衢州等地120余家网吧服务器内被人植入木马程序,几千余台网吧服务器、网吧电脑被非法控制,网吧客户信息遭到泄露,玩家账号频繁发生被盗情况,对其带来极大的名誉、经济损失,并造成极其严重的社会影响。婺城警方经侦查,于8月2日开展集中收网行动,在金华、杭州两地抓获7名犯罪嫌疑人,打掉一条以制作木马、种植木马、销赃获利为一体的黑客犯罪利益链条。

警示:相关公司应树立网络安全主体责任的意识,积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做好数据的安全保护工作,重点加强公司内部工作人员的教育与管理,落实安全监管制度,从源头上防止信息泄漏。

线索提供:傅丽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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