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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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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7-11-20 01:33

   打官司就是打证据 打离婚官司更是打离婚证据 掌握合法和有效的婚姻过错证据和离婚证据是当事人首先要准备的
   在离婚诉讼中,根据证据的证明对象可以把证据分为:外遇过错证据、共有财产证据、家庭暴力证据、赌博证据、吸毒证据、重婚证据及影响夫妻感情的其他证据等等。
   在实际打离婚官司的案件中,往往当事人掌握部分证据而无法彻底有效的把握整个离婚诉讼的主动,咨询离婚律师进行补充是必须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民事诉讼证据有以下几种:
1、 书证;
2、 物证;
3、 视听资料;
4、 证人证言;
5、 当事人的陈述;
6、 鉴定结论;
7、 勘验笔录
   同理,在离婚证据调查中,我们将严谨的按照民事诉讼证据规则进行;
   进行离婚证据调查时,将依据目前法院认可之婚外情证据及其他离婚证据进行收集工作;具体可以分为:婚姻事实证据调查、离婚诉讼证据调查、重婚证据调查等三个大方面;
1)婚姻事实证据调查
   婚姻事实证据调查主要的着眼点是对当事人所委托的婚姻关系进行事实调查工作;就是否存在,发生状态如何等情况进行证据固定;一般所提交的婚外情证据材料强度不适用于直接打离婚官司;
2)离婚诉讼证据调查
   离婚诉讼证据调查主要着眼点是为当事人提取在离婚诉讼中可有利于我方的离婚证据:包括婚姻过错证据、离婚损害赔偿证据、婚外情调查、重婚调查等各个方面,涉及财产转移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等方面的有力证据等;适用于未来用于离婚诉讼和争取子女抚养权、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等方面;
3)重婚罪证据调查
   律师建议,被害人在起诉重婚罪前应充分把握重婚罪证据链条;在进行重婚证据调查取证时注意搜集负心人的新结婚证、私生子的出生证明、亲戚朋友的证言等三类重婚证据,作为指控负心人重婚罪的举证证据。在进行重婚罪调查时应有效把握直接的涉及重婚证明材料,不能仅凭单纯的婚外情证据或亲人的证人证言就进行诉讼
   当事人在遭遇婚姻变化或第三者插足时应理智分析,在是否离婚的过程中应综合考虑,慎重离婚;
1. 在调查前不要打草惊蛇。
  2. 不要轻易去跟踪你的目标调查对象,一但被发觉就会引起目标警惕,再想调查取证就很困难。
  3. 不要让被目标发现你在查看通讯记录。
  4. 不要老打电话问目标在那里?在干什么?
  5. 即使你发现可疑号码,也不要轻易打过去试探。
  6. 不要让被目标感觉到你已起疑心,和平时一样,你不要让被目标觉察到你心理上的变化。
  7. 在生活上尽量做到和以前一样
  8. 把你发现的疑点做详细记录,以便能发现其中的规律。
  9. 欲擒故纵,要让被目标尽量放松,才能露出更多的破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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